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秩序,督促零售药店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8月15日下午,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零售药店约谈会暨法律法规宣贯会,辖区内各零售药店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近期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各零售药店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零售药店要切实增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好处方药销售管理、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等规定,药店药师要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药师“挂证”行为,同时,对涉疫物资要明码标价,不得有哄抬物价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强化对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情况及时通过应急管理网格化APP进行填报;四是要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通过本次约谈,进一步强化了零售药店的主体责任意识。下一步,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零售药店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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